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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勇、张雅莹因公临时出国(境)团组信息公示

作者:黄晖 编辑:刘勇 审核人:蒋研川 发布时间:2023-11-21 浏览量:


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现将我单位近期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。

公示时间:20231121-24日、27日。

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或学校相关部门据实反映。反映情况时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应有具体事实;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,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
单位内部举报电话:86661059

学校举报电话:纪检办公室  65106714     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   65102100

附件:因公临时出国(境)团组情况公示表

 

公示单位:法学院

 日期:20231121

 

附件:

公临时出国(境)团组情况公示表

团组序号

团组人员构成

出访国家

(地区)

出访目的

日程安排

往返路线

境外邀请方

经费来源

及预算

备注

姓名

职务/职称

1

刘勇

组织员

新加坡

带学生交流访问

2023.1.18-1.24

(暂定)

重庆-新加坡-重庆

经费来源:研究生业务费

预算:每人23000元(人民币)

 

2

张雅莹

学办主任

新加坡

带学生交流访问

2023.1.18-1.24

(暂定)

重庆-新加坡-重庆

经费来源:研究生业务费

预算:每人23000元(人民币)

 

 

备注:1. 如同一团组中团员来自不同的单位,请在职务/职称栏上增加单位名称。且每个派员单位均需在本单位内公示整个团组的相关信息。

      2. 日程安排应包括离开我国(离境)当日开始到回国(入境)之日期间的日程安排。

      3. 境外邀请方应包括境外邀请机构及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或职称。